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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簿、会计凭证和报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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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7-02-02 11: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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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簿、会计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纳税资料应当保存十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账簿、会计凭证和报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
文章发布:bgsadmin 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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