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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公告

字体:【 发布时间: 2007-04-11 09:24:16 打印】【关闭
尊敬的纳税人:
        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将于2007年4月30日结束,请您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汇算清缴和纳税申报工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弥补亏损、改变成本计算方法、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工效挂钩工资税前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广告费税前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债务重组、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等业务列入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内容,请您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相关申报表。
其他有关税收政策请您拨打12366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或与税务管理人员进行联系。
 
聊城市地税局

二〇〇七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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