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首页 | 政务公开 | 在线办事 | 税收文化 | 公众参与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市局频道>莱芜地税>公示公告
>文章
站内检索     
 
致全市纳税人的倡议书

字体:【 发布时间: 2007-04-30 10:05:48 打印】【关闭

在全国上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共同建设和谐社会的形势下,我们迎来了我国第16个税收宣传月。近几年来,特别是我市启动经济开发区、全民招商引资以来,我市各类企业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各类企业和个体业户焕发出勃勃生机,为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经济腾飞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发展不忘国家,企业的蓬勃发展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扶持。我们应当把依法纳税作为一种对国家、对社会的回报,也是树立企业自身形象和自我发展的需要。依法纳税应是我们每一户企业、每一位纳税人的天职。但是,在我们经济建设繁荣发展的背后,也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音符,个别纳税人缺乏依法纳税的意识,存在隐匿收入、虚增成本等偷逃税款的现象,这些行为损害了共和国纳税人的整体形象。值此税收宣传月之际,在市文明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的共同组织下,我们20家企业向全市纳税人发出倡议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投身于全市经济建设和实践中,完善自我,加快发展,在深化改革、维护稳定、促进莱芜各项事业进步的大局中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和骨干作用,为实现全市“十一五”规划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深化企业改革,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模范遵守制度,文明经营,公平竞争。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按照国家产业结构政策,调整自已,发展自己,努力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认真履行纳税义务,自觉申报,依法纳税,服从管理,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和税务部门的要求建账建制,不搞偷、抗、逃、骗税等一切违法活动,带头学习和宣传税收政策,提高纳税意识,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支持国家建设,做一名合格的纳税人。

四、认清国家形势,肩负社会责任,维护自身形象,提高自身素质,在全社会树立起良好形象,同时,努力壮大自己,扩大经营范围,拓展就业渠道,带动社会发展,为莱芜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

 

倡议人:

姜开文 中共十六大代表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李名岷 全国人大代表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

王守东 全国人大代表 山东泰山钢铁集团公司法人代表

邢世邦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负责人

孙敬国 莱芜供电公司法人代表

李敏实 莱芜市商业银行法人代表

于继民 山东鲁能泰山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发电厂负责人

吕光明 新汶矿业集团潘西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

  杰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庄煤矿法人代表

刘庆平 泰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峰 山东莱芜烟草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陈成稳 泰山啤酒(莱芜)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王学同 鲁中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李广远 山东汇金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赵志和 莱芜邮政局法人代表

亓俊峰 山东莱钢铁源炉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军 山东固德化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杨全成 山东省莱芜市全成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赵怀祥 山东省莱芜市辛庄煤矿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王庆珂 莱芜市天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