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是一个税收宣传月,看到整个系统大张旗鼓、不遗余力的搞宣传,不仅令我想起了一位老人。 那是我刚参加工作的一天,也是四月,局长安排我和个体一科李科长出发,一是把委托代征税款带回来,二是向村民发放税收宣传材料。刚一进东平镇罗庄村,从不远处传来,“征期都过了,还没有缴税,是要加滞纳金的”。我一时纳闷,除了我和李科长,再也没有税务部门的人了,怎么还有这样的“专业俗语”。于是,强烈的好奇心让我走向了一位老人。那天,身着便装的我给我的侦察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我说,税缴了还不行,还加什么滞纳金。老人听后,一脸严肃的说,每月十日之前是纳税申报期,如果你在这个期限内缴纳了税款,就不用缴滞纳金;如果没有缴,就应加收滞纳金。人家国家税务总局时刻为纳税人着想,把滞纳金从千分之二降低到万分之五啦。我说,你怎么知道的,你又不是干税务的?老人说,前几年,我是村里的税款委托代征人,我代征税款时,总是在每月十日之前挨门逐户把税款收上来,缴到你们办税服务厅,领取完税证的那一刻,是我心情最愉快的时候。从这样的征纳过程中,我知道了收税的艰辛,原来共和国大厦就是这一份一厘的税款啊!看到老人脸上的自豪感,想起刚才那股严肃劲,我不仅感叹,在这里还有人为我们的税收事业默默做贡献,别说是委托代征人员,就是税务工作人员,有他这样敬业吗?多么可敬的老人啊!正在这时,突然听到李科长:“小王,宣传材料发完了吗”?老人看到李科长,笑着说:原来小王….. 如今,从事计会工作的我,已不再跟随李科长出发,不再和纳税人进行心贴心的交流。但这件事对我是那样的刻骨铭心,难以忘记。使我从幼稚走向成熟,在我税务生涯中时刻激励着我。想起他,就时时提醒自己,要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想起他,就鞭策着我,要好好做人,好好收税!
东平县地税局新城分局 王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