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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分局建立"链条式"数据管理机制规范征管数据管理

字体:【 发布时间: 2007-07-02 09:09:08 打印】【关闭
    城阳分局以“信息化建设应用年”为契机,建立“链条式”数据管理机制,在各个层面、各个工作环节、各个操作过程扎实有效开展数据管理,明确数据管理责任,抓早、抓细、抓紧、抓实,切实提高税收征管质效。
    一、建立数据监控管理和质量评价机制,强化数据质量控管
    确定了“事前检查、事中监控、事后考核”的管理思路,对数据进行监控管理和质量评价。具体规定了数据的采集、传递、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标准,与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相结合,建立了数据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全方位强化对数据质量的控管。事前检查,是将重要涉税数据真实性的调查及相关数据的采集直接纳入税收管理员的职责,并对调查采集的方式、要求、质量的评价进行了细化;事中监控主要是通过设置数据审核岗,对进入数据应用系统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实现对数据质量的有效监控;事后考核是规定数据质量考核与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规定了各环节的工作任务、工作职责以及工作标准,考核严格,奖惩有力,有效地保证了基础数据采集和录入准确率。
    二、建立数据质量预防机制,降低数据差错率
    为降低数据差错率,分局加大了数据的抽检率,建立数据质量预防机制,加强过程控制。每月开展数据质量检测考核,结合征管质量“六率”考核,重点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信息、申报征收信息、纳税鉴定信息、房产、土地录入信息等进行抽查检测。上半年分局对5200条税务登记信息进行抽检,纠正有问题的信息95条;对1000条纳税申报信息抽检,纠正有问题的信息2条。在抽测的同时,还将被抽测业户的纸质档案数据与电子数据相核对,确保数据一致性。对抽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改正,降低数据差错率。
    三、建立数据审核机制,筑起数据质量“防护网”
    分局采取人工审核、计算机自动审核、人机结合审核和实地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征管信息系统的数据审核,做到对采集应用的数据既有过程控制,又有事后监控审核,加强数据质量管理。明确规定数据审核工作主要由综合管理科、征收管理科、计划会计科的兼职系统管理员承担。兼职系统管理员定期对已采集数据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对发现的不符合标准的数据,复核后反馈至数据源采集岗进行补录修正。数据审核岗人员与数据采集岗人员对数据问题有异议的,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争议事项作出裁定。
    四、建立数据管理考核机制,提高税收征管质效
    分局制订了《城阳分局税收电子数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数据管理考核的标准,从规范数据的采集、录入、审核、维护、使用、存储等方面设定两级考核标准,对部门和直接责任人严格进行二级考核,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要求数据录入及时率、准确率、完整率达到95%,经过审核、修正后,数据录入及时率、准确率、完整率应达到99%以上,达不到规定水平的相应扣分,超过标准的相应奖励,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应用数据积极性,提高税收征管质效。
    五、建立数据培训机制,强化数据管理责任意识
    按照分局干部培训制度的要求,结合岗位练兵,开展了多次数据管理技能培训。在教育对象上体现多层次,采取观摩互动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教研组组织考试,检验培训成果,成绩与岗位奖挂钩,充分调动干部学习培训的自觉性积极性。通过培训强化干部职工数据管理责任意识,养成主动审核、分析征管数据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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