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要负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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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8-10-07 15:5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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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是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是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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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发布:sangjun 文章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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