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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多层建筑用地,如何计征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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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8-10-07 15: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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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土地使用权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计征土地使用税。
文章发布:sangjun 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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