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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联营的房产,如何计征房产税?

字体:【 发布时间: 2008-10-07 15:52:51 打印】【关闭】点击数:
根据国税函[1993368号文的有关规定,对于投资联营的房产,应根据投资联营的具体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予以区别对待。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情况,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于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情况,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的租金,因此应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文章发布:sangjun 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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