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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质效年”活动专辑之八

字体:【 发布时间: 2008-04-08 15:13:17 打印】【关闭

 

 

[027]

 

山东地税情况

 

24

2008“质效年”活动专辑之八)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2008年3月24

 


按: 3月17,于希信局长到泰安市宁阳县地税局对重大项目税收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在听取了该局工作汇报并观看了他们自行开发的“重大建设项目地方税收管理监控系统”软件演示后,给予充分肯定。

加强重大项目税收管理是加强税源控管的重要手段。全省地税工作会议后,宁阳县局见事早,行动快,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和部门配合,建立了重大项目组织管理体系;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摸清了重大项目税源底数;同时依托信息化技术,开发了“重大建设项目地方税收管理监控系统”软件,为有效解决重大项目税收管理中“甲方供料”、转包分包等难点问题,进行了可贵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宁阳县局的做法予以刊发,供借鉴。

 

 

摸清税源底数 实施精细管理

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重大项目税收管理

 

宁阳县地税局按照省局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的工作要求,针对大项目税收管理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充分依托社会综合治税网络和先进的信息技术,走出了一条加强重大项目税收管理的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争取政府支持,建立专业化的组织管理体系

(一)对外赢得政府支持、部门配合。宁阳地税把争取政府支持、部门配合放在显要位置,就重大项目税收管理向政府一把手作了专题汇报,详细说明了这项工作对于增加地方税收、增强地方财力的重要作用,以及省局加强重大项目税收管理的有关情况,引起了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一是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地方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二是县政府抽调财政局、招商局、建设局等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动、督导全县的重大项目税收管理,并拨付专款支持此项工作。借助这一有利时机,宁阳地税根据重大项目税收管理的需要,在领导小组的支持下,进一步健全综合治税网络,扩展参与重大项目税收管理的部门,除原有的相关部门外,新增了招商办、行政审批中心等4个部门,配合重大项目征管的单位共计15个。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联席会议、信息传递、协作联管等制度,与各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赢得主动配合,构筑起重大项目税收控管的有效“关口”。如,土地部门在取得地税局的认可后,方为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办理土地证。

(二)内部设立专门机构。适应重大项目税收集约管理的要求,在县领导小组之下设立了重大项目税收管理办公室(“项目办”),由县局一把手任主任,抽调4名业务骨干为成员专门负责重大项目的集中管理,制定细化岗责,完善工作流程,形成了主体突出、职责明晰、运转协调的专业化组织管理体系。一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将全县所有的建设项目按投资额度分为1000万元以上(共32个)和1000万元以下(共4个)两个层次,按管理权限分级为县局“项目办”和分局两级实施管理,实现集中、分类控管。二是准确定位各方职责。明确细化了项目办、征收分局、建设单位主管分局三方的职责,理顺工作关系,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紧密配合,相互制约,实现一体化运作,抓好重大项目管理。

二、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摸清重大项目税源底数

由于以往重大项目管理基本处于粗放状态,造成税源底数不清,控管不到位。宁阳地税立足于摸清底数,对全县所有重大建设项目的名称、类型、建设地点、项目级次、建设单位名称、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计划投资额、预计应税投资额,以及截至2007年底申报缴纳的税款和预计2008年实现的税款进行了彻底排查。一是充分利用综合治税网络组织清查工作。从发改、经贸、国土、建设、规划、房产、商检、工商等部门采集详尽的重大项目信息,建立重大项目立项数据库,经整理分析后分发给主管地税机关;由主管机关进行实地核查,核实信息后反馈给“项目办”;“项目办”以反馈的信息为根据,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拉网式再清理,确保不留死角、没有遗漏。二是及时解决清查过程中的各种难题。清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实际困难影响了清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如,建设单位理解不到位,存有顾虑,取证难度大,特别是甲方供料的隐蔽性问题非常突出;施工单位因涉及自身利益不予配合;部分税收管理员因心态、利益等原因,不据实核查、提供税源信息。针对这些问题,宁阳地税及时制定对策,解决难题,耐心细致地做好建设方的宣传解释工作,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对不配合的施工方进行了整顿,通过抽查、督导和思想工作解决内部人员的工作问题,确保了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制定管理办法,实施精细管理。坚持边清查、边治理,制定了《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在强化清查工作过程控制的同时,理顺、规范重大项目管理行为,统一管理方式、管理内容和信息采集、分析内容,保证了清查工作效果,形成了有效的重大项目日常控管机制。经过清查,对重大项目的基本状况做到了心中有数,共查出重大项目投资78个,其中,1亿元以上的41个,50001亿元的19个,10005000万的12个,1000万以下的6个,及时将未管项目纳入正常管理。

三、依托信息技术,建设应用信息化支撑平台

由于重大项目税收涉及多项环节、多个税种、多种政策,监管难度大,靠传统手工、案头的工作方式,无法实现有效控管。宁阳地税积极落实省局重大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应用的工作要求,迅速调集力量,研究需求,设计软件,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开发了网络版的“重大建设项目地方税收管理监控系统”系统共设置五大模块,实现信息采集、信息处理、项目监控、统计查询等七大功能。其中,应用“基本信息采集”模块,全面采集重大项目建设基本立项信息和土地占用、设计、监理、设备等信息;应用“管理认定”模块,对参与项目建设的纳税人进行报验登记、税务登记、税种登记等管理鉴定;应用“监控管理”模块,采集建设单位的料款拨付进度、收款收料、发票开具、征收入库等涉税信息,实施监控管理和评估分析;应用“统计分析”模块,实现项目建设、监控管理台帐等信息的集中共享,满足多口径统计分析需求。并着手开发与核心征管软件的接口,对接后可直接从核心征管系统中取数。系统投入运行后,产生了明显效果。

一是支撑控制重大项目管理的全程运作。以立项信息采集、导入系统为起点,“项目办”根据立项信息进行分级立项登记,发送至建设单位主管分局;主管分局据此实地核实信息、确认涉税事项、分解细化项目、落实纳税人、采集料款拨付信息,反馈“项目办”;“项目办”审核确认、分解出具体的税收征收点后,分发至征收分局,由征收分局依托系统实施管理认定和日常监控,形成电子记录;“项目办”综合系统汇集的各方信息,形成电子制式的《评估检查分析报告》,由系统分发至有关征收、管理、稽查部门,落实催缴税款等管理措施,整体形成闭环式、全程跟踪管理的工作格局。

二是实现了对重大项目税收的日常控管。应用这一系统,可全面掌握区域内各征收机关、不同类型建设项目的数量、开工建设与否、投资额度等基本信息,掌控区域内建设项目的料款拨付、施工方收款收料、发票开具和税金实现、缴纳、欠缴情况等动态数据,综合评估分析,发现税收管理漏洞,真正做到项目建设情况、税款缴纳情况“一口清”。

三是解决了重大项目税收管理的难点问题。对于项目的转包分包相关业务,可通过软件跟踪监控总承包人的状况,对转包分包各项业务所实现的税收实施严密控管。对于工程款拨付和甲方供料情况,系统可实现三方取数、自动比对,即,自动抽取、比对建设方主管分局取得建设方的料款拨付数,施工单位主管分局取得施工方的料款收用数,“项目办”实地取得的料款拨付和实收数,发现异常状况,及时实施管理,确保料款拨付、收用期间的所有应交税款征收到位。

四是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持。通过系统加工应用各类数据,自动生成《重大建设项目地方税收分税种完成情况月报表》、《税收负担分析表》、《完工进度及税收完成情况分析表》、《分项目类型投资额及税收实现分析表》,分析项目建设类型、投资进度、税收实现情况、税收负担水平、单位土地面积投入额及产出额等各项指标,反映区域内的投资规模、投资结构与税收实现的关系,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持。

五是实施内部监控考核。应用软件系统,实时监控内部征收、管理单位和工作人员的管理状况,有效防范管理不到位情况的发生,遏制违规违纪行为,并形成考核依据。

试运行后,已采集重大项目涉税数据3万余条,实现对716小类864项数据的统计查询和评估分析对全县36个涉及58.2亿元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了评估分析,前两个月共实现地方税收1169.7万元,增加510万元,预计全年可实现重大项目地方税收6000万元,比去年增加4000万元。         

(涉外税收管理处   泰安市地税局)                   

                  

 

 

 

 

 

本期发: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局机关各单位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编      本期编辑  孙旭临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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