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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建立涉税信息共享机制 进一步推进信息管税

字体:【 发布时间: 2009-12-01 15:52:07 打印】【关闭】点击数:

为扎实有效做好信息采集特别是第三方信息采集工作,实现对税源的全方位掌控,提升信息管税质量,威海市地税局针对当前第三方信息采集过程中存在的涉及面广、调度采集难度大等问题,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议,在全市建立一套涉税信息共享机制,以市政府的名义采集有关信息,并提供给税务部门使用。为此,威海市地税局先后向市长助理、财政局长朱明华和孙述涛市长进行了专题汇报,孙述涛市长听取汇报后高度重视,委托市政府李丹秘书长根据地税局的建议抓紧建立相关机制。在市政府的有力指导下,威海市地税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需要提供信息的部门、信息内容、以及报送周期等进行了归集、整理,反复征求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编制了《部门信息采集一览表》和《信息采集明细表》,明确了信息提交和获取的基本规范。928,威海市政府召开了各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对建立涉税信息共享机制等问题进行俩研究部署。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建立完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一是加强协调调度。由市财源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完成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工作,定期调度有关信息,及时汇总反馈至税收征管部门,努力实现对涉税信息的全覆盖管理。具体做法就是由地税局牵头,与国税局、市政府应急办共同建设在政务内网运行的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所有的涉税数据的上报、汇总以及初步处理通过涉税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地税、国税等部门通过平台共享信息。二是严格时限要求。按照月终后10日、月终后20日、月终后25日、季终后20日、半年终了后20日、年终后20日,六个时间段落,将各部门和单位需要报送的信息和数据种类进行了明确,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时限规定及时向政府涉税信息共享平台上报信息,不得拖延。三是落实部门责任。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涉税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工作,并健全必要的工作制度,配套相应设施,将任务具体落实到具体岗位和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时限的要求,及时将与本部门本单位相关的信息上传至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四是强化调度考核。将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工作作为财源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范围和有关单位年度业务工作目标,由市考核办负责及时调度督导,严格考核奖惩。在考核中,落实双向考核机制,一方面加强对信息报送部门的考核,重点考核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另一方面加强对税务机关使用信息情况的考核,重点考核信息利用和税源管理效果。

2009109






文章发布:纳税服务中心 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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