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海市地税局经区分局积极争取经区管委支持,坚持以信息技术为依托,构建了“政府领导、地税主管、部门配合、信息支撑”的税收工作新机制,形成了领导重视、职责明晰、管理规范、协作有效、监控有力的工作氛围,全面提高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促进了税收收入的持续较快增长。地税收入从2003年的1.3亿元,到2008年的5.7亿元,实现了大幅度增长,社会综合治税起到了关键的助推作用。
一、理顺管理体制,强化部门联动,社会综合治税体系不断完善
社会综合治税涉及各行各业,方方面面,社会参与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仅靠地税部门自身的力量是难以实现的。在经区管委的领导下,建立起来完备的组织体系,是经区社会综合治税深入开展的重要前提。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管委成立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并以管委名义制发了系列文件,明确部门参与综合治税的权利和义务,实现了部门配合协作形式由人为协调到制度规范的转变,由单纯靠协商沟通向受责任义务关系约束的转变。在区财政局专设了综合治税信息办公室,各部门、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形成了上至管委下至各行政村的完善的综合治税网络,切实保证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建立健全督查考核体系。区管委印发了《社会综合治税考核办法》,纳入全区各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进一步调动了各部门做好综合治税工作的积极性。经区管委目标考核办公室牵头,管委办公室、经区综合治税办公室、地税局、国税局等部门组成考核领导小组,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目标、考核内容、考核标准,每月通过“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考核,每半年对各部门社会综合治税质量情况进行实地考核,年终将社会综合治税得分并入部门综合考核得分。今年以来,有6个部门在考核中被扣分。
(三)建立健全激励奖励体系。区管委设立社会综合治税奖励制度,纳入财政预算。对思想重视、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认真落实奖励资金,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税收流失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区管委下发了《关于实行过渡财政体制的意见》,明确房屋租赁、家庭装修等零散税收下放给办事处和各镇管理,统一实行“下放税收收入比例分成,原由区级财政负担的支出仍由区级负担”的过渡财政体制,各办事处、镇实现的区级收入实行办事处、镇与区比例分成。通过建立健全综合治税奖惩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支持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责任感,激发了积极性,确保了综合治税健康发展。
二、搭建信息化平台,实现立体化管理,涉税信息的采集、传递和综合利用不断规范
针对前期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涉税信息采集、传递不够及时全面、内容格式不够规范、交流速度慢、难以进行比对分析等问题,经区地税分局依托经区管委会电子政务协同管理平台,搭建了“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管理系统”。自系统运行以来,各职能部门通过综合治税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信息5000多条,通过信息利用入库税款2197万元。
(一)在信息采集环节,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地税经区分局对全区21个部门应报送的涉税信息进行量化,明确各部门信息采集的内容、标准和传递方法,并将各部门应报送的涉税信息,分别制成社会综合治税表单模块,由各部门按月填写,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传递。为了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开展了软件操作及涉税信息采集管理培训,使各部门掌握了软件的操作方法和信息报送要求。区管委考核办公室对涉税信息的报送和利用情况进行定期督查、考核。自2009年5月系统成功上线运行后,平均每月信息采集数量比以前增加270条。
(二)在信息利用环节,加大分析、落实力度。地税部门对采集的涉税信息及时进行整理分析,实现与日常税收管理的有机融合,加强涉税信息延伸利用,强化税负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征收管理等措施,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实现涉税信息、税源、税收三者间的有机转化。对各职能部门传递过来的涉税信息,由社会综合治税管理岗进行归集、整理,然后分送各相关管理科、所进行核实。对于发现的未纳入正常管理的税务事项,核实后纳入正常管理;对于可以一次性办结的信息,在规定的处理时限内,对信息进行核实反馈;对于处理期较长的建设项目类等信息,在其规定的处理时限内,对信息的核实情况进行首次反馈,并实行跟踪管理,定期进行反馈,直到信息反映的税务事项办结。对下达利用的每一条征收信息及时跟踪问效,要求基层征收单位准确、及时地反馈征收情况,确保了各项征收信息落实到位。
(三)在委托代征环节,加大监督、规范力度。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办法》的规定,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严格有关规定和程序,确保代扣代征工作在法律法规的规范内运作。建设局在每个项目开工前,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到地税局办理委托代征证书,否则不予办理开工手续,竣工时必须有地税部门的完税证明方能发放竣工验收报告;财政局对所拨付的每笔预付工程款都进行依法代征;国土局对土地转让等环节发生的税款进行依法代征;农经局积极配合地税部门在车船年检环节委托代征车船使用税;公安部门积极协助各办事处和社区服务站依法代征税款,等等。
“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利用,推动涉税信息采集产生了“三个新变化”:一是由过去地税部门单一协调,转变成为政府的统一调度,各部门、各单位变被动参与为主动工作,有效增强了涉税部门协税护税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二是全面规范了涉税信息的内容、格式,涉税信息的传递由手工操作转变为网络传递,实现了电子交流,提高了信息质量和利用效率;三是由政府定期考核各部门综合治税和信息传递工作情况,大大增强了涉税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定期考核地税部门的信息分析、利用情况,确保用好相关信息、数据,全面增强了“第三方信息”比对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规范细节管理,推动成果转换,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效率不断提高
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涵盖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几乎地方税的所有税种,在以地方税务机关为主导的基础上,整合了地方政府各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城市居委会、相关企事业单位等方方面面的力量,使得税收征管的外延得到了全方位扩展,在税收收入取得、纳税服务提供以及全民纳税意识提高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一)通过信息共享,堵塞征管漏洞。通过第三方信息的分析利用,有效整合了信息资源,提高了信息利用率,初步解决了涉税信息不畅、税源不清、控管乏力以及征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强化了税源监控。从2003年到2009年8月底,共从全区21家部门、单位累计收集涉税信息7万余条,涉税金额300多亿元,利用涉税信息新增税款2亿多元。通过分析比对,全区补办税务登记800户,增收税款3000万元。
(二)依法委托代征,延伸征管链条。依靠政府领导的重视,通过社会综合治税的宣传,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普遍提高了对税收工作的认识理解,有力调动了协税护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全社会的依法纳税意识,密切了征纳关系。2003以来,共与全区310个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委托代征协议,确定专职协税护税人员40人,管辖村居93个,共委托代征税款3亿元,年均 5000万元。
(三)突出关键环节,提高征管质效。通过社会综合治税的各项措施,税收增幅显著提高,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的征收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在“四房”管理上,推行“四房一体化”管理模式。在建房环节,建设局在工程开工、竣工环节进行协控。在售房环节,强化“以票控税”、 “以房源控税源”力度,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在租房环节,各村、居委会建立了社区“租赁房屋服务站”,开展代征工作。在装房环节,借助社区“房屋租赁服务站”,大力推进个体装饰装修税收的代征工作。房地产行业税收,从2003年入库各项税收2860万元,到2008年入库17518万元,增长超过5倍。2009年1-8月,已完成入库1.04亿元。
——在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上,建立联动机制。地税经区分局与国土、规划和区项目推进办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实行重大建设项目派员服务制度,实行跟踪管理,确保新增税源及时入库。今年以来,该局控管的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建设项目共73项,其中在建项目45项,入库税款7808万元。
——在财产类税基管理上,开展土地、房产税源清查。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清查工作中,得到国土、房管部门的大力协助,取得了完整的地籍、房产资料,共比对核查房产、土地2016户次,查补税款4390万元。
——在土地转让税收管理上,联合开展土地税收清缴。由经区管委牵头,地税、政法委、国土、审计、财政、公安、中介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参与,联合开展了土地税收清缴,对近5年来土地转让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清缴偷漏的各项税收。建立了土地转让环节税收管理的长效机制,在土地部门审批土地转让手续环节,由地税部门计算应纳税款,土地部门进行扣缴,将新发生的土地转让行为全部纳入税收控管。
四、搞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部门配合是前提。社会综合治税是一项系统工程。如果没有经区管委领导的大力支持,没有各部门的积极协助,仅靠地税部门单枪匹马,单兵作战,综合治税工作将难以正常运行。对此,经区管委会全面分析了综合治税对税源控管、增加财政收入的促进保障作用,把这项工作纳入了管委工作的重要议事议程,促进了综合治税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完善制度、强化考核是基础。社会综合治税必须有健全的保障机制。没有良好的工作机制,没有完整的工作链条,没有完善的工作流程,没有完备考核激励措施,难以保证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取得实质性的有效开展。只有加大综合治税规章制度建设力度,不断完善综合治税规章制度和考核体系,才能确保综合治税健康运行。经区管委通过加强考核,强化了部门配合的力度,从而在全区形成了齐抓共管、积极协税护税的良好局面。
(三)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是保障。涉税信息的采集、传递、处理、反馈、统计、分析等各个环节涉及大量的信息资料,传统的工作方式,无论是提供涉税信息的职能部门还是利用信息的税务部门均面对着大量的纸质资料,手工处理效率低,工作质量难以提高。通过开发应用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实现了社会综合治税网上运行,减轻了各部门处理涉税信息的工作量;社会综合治税考核通过网上考核,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与全省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管理模块对接,全面提高了社会综合治税质效。
2009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