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工作动态 | 廉政法规 | 廉政教育 | 热点专题 | 经验交流 | 它山之石 | 图片新闻 | 廉政文化成果展
纪检组 监察室
热点专题廉政建设热点专题
王官震同志在全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字体:【 发布时间: 2009-03-10 15:37:31 打印】【关闭
同志们:
经省局党组研究决定,召开这次全省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传达学习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09年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08年,全省地税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总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反腐倡廉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抓好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在全系统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认真组织开展了“做勤廉表率、促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和5月份“党风廉政思想教育月”活动。各级把廉政教育作为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公务员培训、干部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市县局主要负责人上廉政党课,纪检监察部门作廉政报告,请纪委、检察院领导或专家作廉政辅导形成制度,产生了积极效果。全系统组织观看《廉政中国》系列专题教育片12部,完成省局布置的廉政作业4期,大规模组织收听收看了以“税收执法刑事风险的预防与自我保护”为主要内容的法制讲座。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家庭活动,省局和各市局建立了廉政文化建设成果网上虚拟展室,选送优秀作品参加了总局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展。在全省基层廉政文化创作展演活动中,齐鲁正气歌合唱团大合唱获特等奖,省局获得优秀组织奖;在全省“扬正气、促和谐”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中,全系统获得45个单项奖,省局获得优秀组织奖。省局在总局组织的廉政文化展览中得到了总局领导和各省税务机关领导的好评。各级认真开展廉洁自律专项治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3820人次,3人主动上缴礼品礼金2.6万元,地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重点纠正解决了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规范了地税人员从政行为。认真组织参加“阳光政务热线”活动,年内有3名省局领导上线,宣传税收政策,解答群众咨询,并限时办结群众反映的问题,在省纪委专门会议上介绍了经验。省局、临沂市局与热线栏目组共同组织了一场以“征纳面对面,和谐促共盈”为主题的税情访谈会,在山东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焦点”和“阳光政务热线”栏目播出后,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和一致好评。各级主动征求地方党委、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仅省局就发函2400多封,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2007年度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东营、烟台、潍坊、临沂市局获得全省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总数列省直部门第一名。东营、烟台、威海、日照市局名列当地市直部门第一,济南、淄博、潍坊、临沂、菏泽市局名列第二,枣庄、德州市局名列第三。2008年的行风评议工作已经结束,目前有5个市局报送了行评结果,其中有3个市局位居当地行政执法部门第一名,1个市局位列第二名,1个市局位列第三名。
(三)严格执法执纪,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县局以上单位普遍建立了纪检监察举报信箱,公开了举报电话,开通了网上举报渠道。坚持群众来信来访季度分析、半年通报以及案件线索报告、督办、通报等制度。各级定期与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信息交流和情况沟通。不断完善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全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164件次,初核20件,立案16件,7名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2人给予刑事处分。省局召开了全省地税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研讨会,全面分析了2004年以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原因,总结发案规律,探讨应对措施,认真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四)加强权力制约监督,防治腐败工作进一步深入。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党内询问和质询、廉政谈话、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其他班子成员不得同时分管征收管理、税务稽查工作的规定。各级地税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同下级主要负责人谈话838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365人次,廉政诫勉谈话36人次,对35名干部进行了函询,283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各级通过公告公示、网络发布、政务公开栏、12366纳税服务热线、行风政务热线、《地税时空》等积极开展办税公开,增加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在潍坊市局的政务公开试点工作也得到了省纪委的充分认可。省局监察室会同政策法规处对9个市局执行税收政策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深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还积极开展对公务员录用、领导干部选拔、基建招投标、集中采购、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过程监督。
(五)抓好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和能力。积极开展了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纪检监察学习、工作和管理制度。县局以上地税机关均建立了廉政网页和廉政档案室(柜),省局安排4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纪委培训,并被评为优秀参训单位,受到中纪委和省纪委的表扬。各级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方式培训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490人次,提高了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纪检监察理论研究和宣传报道有序开展,省局编发15期《纪检监察信息》,全系统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等刊物发表信息和稿件225篇,其中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东营市局上稿7篇,泰安市局5篇,枣庄市局2篇,潍坊、临沂市局各1篇;在《山东纪检监察信息》烟台市局上稿4篇,枣庄市局1篇;省局《纪检监察信息》收到和刊登信息数量较多的有烟台、临沂、威海、济宁、泰安、济南、东营等市局。省局监察室连续四年被省纪委授予全省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廉政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并在全省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一年来,通过各级共同努力,全省地税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和系统上下的普遍认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系统内反腐倡廉建设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工作依然艰巨。个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少数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好,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不够,“一岗双责”有待进一步加强;地税队伍中存在的不廉洁问题及作风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有效防治腐败的监督制约机制仍不完善等。从我们纪检监察部门来说,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是:纪检监察人员缺位严重,有的市和县局监察室长期只有一个人,有些基层分局根本没有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不能正常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一些市局创新意识不强,纪检监察工作不活跃,成果不明显;有的单位对省局布置的工作落实不够好,要求上报的材料、报表上报不及时、不认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今年全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地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反腐倡廉方针,紧密围绕省局党组确定的工作思路,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年”之中,积极构建具有山东地税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中央、省、总局和省局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地税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促进科学发展
各级地税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教育,并对党员干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加强对各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出实招、干实事、见实效。加强中央和省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地税系统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税收宏观调控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收尽收,坚决防止“寅吃卯粮”、收过头税和越权减免税等问题。上半年拟对部分市局和基层分局贯彻落实中央、省、总局和省局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组织一次专题抽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各级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全省地税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全省地税系统行业作风建设接受社会监督的若干规定》,发扬求真务实精神,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切实解决作风漂浮、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问题。要不断提高干事创业的能力,增强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办一切事情,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认真解决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的问题。
要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的部署,今年着重抓好以下工作:(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3)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4)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严格控制新建楼堂馆所,纠正超预算超标准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的问题。压缩出国(境)经费、团组数量和规模,从严控制在国(境)外停留时间。要把严格执纪与组织处理结合起来,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面向全体地税人员的主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风险防范和岗位廉政教育,搞好“党风廉政思想教育月”活动。把廉政教育列入各级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地税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并在全系统认真开展“六个一”教育活动:市、县局局长每年讲一次廉政课,纪检部门作一次廉政报告,邀请纪委、检察等机关领导或专家作一次辅导报告,市局每年、县局每半年与检察机关开展一次税检共建活动,每季度组织一次廉政作业,每月至少观看一部廉政教育片。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家庭活动,规范和提高廉政文化建设标准,及时更新廉政网站,完善廉政文化成果网上虚拟展室,抓好齐鲁正气歌合唱团建设,大力开展廉政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诗歌朗诵会、文艺汇演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文化活动,在全系统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基本经验和工作成果,宣传地税系统涌现的先进典型,在新闻媒体及宣传阵地上办好反腐倡廉专栏、专题节目,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坚持从严执纪,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加强信访举报工作,严格履行职责,认真落实信访条例,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对群众反映的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要加大直接查办和初核力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大力解决越级信访和重复信访问题,着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化在下面。建立并实行实名举报反馈和回复制度,健全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地税人员利用税收执法、行政审批不征少征税款和越权减免缓征税款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利用中介机构以税谋私造成国家税款重大损失的案件,以及严重损害纳税人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严肃查办在信息化建设中利用设备购置、软件开发等谋取私利的案件,干预招标投标、违规操作、内外串通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借机构改革之机弄虚作假、买官卖官以及利用岗位调整权力寻租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
要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巩固和扩大自查自纠成果,认真做好对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重点查处基建工程、政府采购、服装制作、票证印制、税控器具推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严格依法依纪办案,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加强案情分析和案源管理,规范办案程序,强化案件查办监督,完善案件剖析、通报等制度。省局加强对各地案件查办工作的监督指导,强化工作交流,不断总结经验,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五)加强行风建设,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进一步加大纠风工作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和影响地税形象的不正之风。要认真抓好“五项清理”工作:(1)加强对税务师事务所的行政监管,继续清理纠正脱钩不彻底、明脱暗不脱的问题;(2)继续清理查处地税干部在中介机构兼职取酬、强制税务代理的行为;(3)严肃清理查处在税收执法关键环节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4)继续清理纠正向纳税人乱摊派、拉赞助、推销商品、违规强行指定税控器具品牌产品和“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5)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庆典活动。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认真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督促各级地税机关强化税收监管,特别是对基层税收征管人员的监督管理,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在扎实工作和群众满意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地税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坚持和完善走访制度,建立和落实走访联系责任制,加强与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纠风办和广大纳税人的联系沟通,通过上门汇报、走访、座谈、发送信函和征求意见书等方式,广泛征求对地税工作和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全系统力争进入行政执法部门前列,各市局力争行政执法部门第一名,确保进入前三名。严格执行《关于组织参加“阳光政务热线”直播节目实施办法》,细化责任,落实制度,强化监督,总结经验,争取工作更上一层楼。加强对行业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9月份继续开展“行风检查月”活动,重点检查对《关于加强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的执行情况、行风专项治理效果和行评中群众意见整改情况。
(六)进一步强化监督,促进权力的正确行使
各级要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按照依法执政、依法治税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地税系统贯彻《工作规划》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预防职务犯罪、招投标监督管理、特邀监察员管理、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形成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等情况的监督。积极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把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纳税人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行为的责任。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继续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酝酿提名、竞争上岗以及人员录用、调配等重点环节的监督。进一步深化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部门预算,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设立“小金库”,完善大宗物品采购、经费使用、基建项目、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的监督机制,进一步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加强对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围绕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税收执法环节强化监督制约,抓好对减免缓税、所得税税前列支等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加强对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广泛开展述廉评廉活动,纪检监察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参与,由税收征管员在本辖区的征管责任片区面向纳税人进行述职述廉,纳税人对其进行评廉,充分发挥纳税人的监督作用,促进基层税收征管人员的勤政廉政。健全和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加强队伍管理,组织开展专项活动,继续发挥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积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督促各级地税机关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责任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全省地税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应对各种复杂经济形势的关键一年。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及工作人员要积极担负起双重职责:一方面,要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方面,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地税事业的科学发展来谋划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另一方面,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地税提供有力保证。
一是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反腐倡廉整体合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是形成反腐倡廉整体合力的组织保证。全省地税系统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总的情况是好的。各级在实践中创造了许多好的做法,也积累了一些比较成熟的经验。但是还应该看到,我们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还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各级党组(党委)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切实加强领导,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要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地税工作的总体布局,贯穿于地税工作的各个方面,处理好税收中心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各级主要负责同志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系统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班子建设,带好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直接领导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相互衔接、配套联动的制度规定;探索实行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责任考核指标体系、方法和程序体系、综合评价体系以及结果运用机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案件的协调和督办机制,努力形成落实责任制的制度体系。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完善反腐败组织协调机制,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整合反腐倡廉工作的各种力量和资源,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是要加强对反腐倡廉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做好反腐倡廉与地税工作的有机结合。当前,反腐倡廉工作要面对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切实做好各项实际工作,还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理论创新,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开拓新思路,探索新办法,积累新经验,积极推进工作创新,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力的理论指导。从一定意义上说,反腐倡廉工作能否深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能否提高到新水平。下一步,各地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继续把调查研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努力做好调查研究成果的转化,通过调查研究指导我们的工作实践。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地税系统反腐倡廉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深入研究如何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深入研究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和对策,牢牢把握反腐倡廉的主动权。根据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当前我们还是要进一步研究符合地税工作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研究如何避免或减少地税系统职务犯罪的发生,研究怎样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对策,从而实现关口前移。通过调查研究,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切实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要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真正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加符合地税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要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观念,大力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有效监督的能力,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协助党组(党委)组织协调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加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严格按照市局3至5人(规模较大的市局可适当增加)、县局2人、基层分局有专(兼)职人员的要求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今年,省局打算和省纪委联合组织一期市局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培训班和一期案件查办骨干人才业务培训班。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对德才兼备、踏实工作、具备任职条件的干部,积极向党组推荐使用;对具有发展潜力的干部,要创造条件全面培养,加大纪检监察干部轮岗和内外交流力度。同时,各级要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们成长进步和工作、生活创造有利条件。要加强纪检监察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档案室(柜)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以及信访、案卷、行风评议、廉政教育基地、本级纪检监察干部和特邀监察员、政务热线等档案和资料,购置必要的办案设施,增强纪检监察设施配备。
同志们,新的形势和任务,为地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注入了新的动力,也向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大家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求真的态度、务实的作风,真抓实干,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全省地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地税事业的科学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国60周年献礼。
谢谢大家。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主办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承办 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Copyright 2006-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大路5号 邮政编码:250002
建议使用IE5.0以上浏览器 分辨率采用1024*768 网页编码采用自动选择进行浏览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