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4号,菏泽市财税工作会议在市政府召开。会议上,市政府领导宣读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菏政字〔2009〕10号),授予曹县等5个县政府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个市直部门“2009年度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隆重表彰。
元月20日至28日,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从财政、国税、地税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两个考核小组,结合日常考核情况,全面查看了各县区政府和33个市直单位报送的工作资料;并重点抽查了部分县区政府和市直单位。
从检查结果看,各县区政府、市直配合单位对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都高度重视。各县区政府普遍组织召开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政府领导负责牵头协调;及时出台了《社会综合治税考核奖惩办法》,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和县政府年度考核;搭建了社会综合治税信息采集平台,切实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信息采集时间滞后、质量不高等问题,促进了社会综合治税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市直配合单位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大部分单位与税务部门会签了联合文件并能够按时、保质保量的通过综合治税信息平台报送信息。
检查过程中,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个别县区政府思想认识不统一,工作开展不平衡;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应用不充分;个别配合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有待提高。个别市直单位领导对该项工作不够重视,工作开展比较被动;未按规定报送信息;报送的信息中存在迟报、漏报,或报送的信息项目不规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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