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我公司将部分国家划拨地挂牌自拍成商住地,现尚未动工在继续使用,请问我公司目前是否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有何文件依据?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二、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据此,贵公司目前由国家划拨土地,按相关规定转为商用地后,虽尚未动工继续使用,也要依据上述规定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文章来源:中国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