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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 2010-03-25 23:17:00 打印】【关闭

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时间是从哪年开始?

  问:土地使用税开征时间是从哪年开始?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分两种情况: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法规缴纳土地使用税: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以,贵企业应依据上述规定视土地取得情况分别进行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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