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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 2010-03-25 23:37:00 打印】【关闭

企业的料棚是否属于房产,是否缴纳房产税?

  问:企业的料棚是否属于房产,要缴纳房产税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罩棚房产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3号)文件规定:“加油站罩棚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以前各地已做出税收处理的,不追溯调整。”
  该文件仅是针对“加油站罩棚”作出的规定。企业的料棚、钢架生产棚等其它构筑物是否属于房产,应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字[1987]3号)文件中有关“房产”的解释确定,不能比照[2008]123号文执行。
  财税地字[1987]3号文件规定:“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文章来源:中国税网)          



文章发布:省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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