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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 2010-03-25 23:37:00 打印】【关闭

车棚等简易建筑是否免征房产税?

  问:车棚、污水处理站顶蓬、煤蓬、临时简易仓库等,是否属于构筑物,免征房产税?
  答: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或租金作为征收对象。在税收管理中,对“房产”的界定,可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1987]3号)关于“房产”的解释规定,“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因此,对于贵公司所述的几种构筑物,我们认为,属于上述“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或储藏物资的场所”,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建议贵公司就此问题与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沟通后处理。

(文章来源:中国税网)          



文章发布:省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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