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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 2010-03-25 23:34:00 打印】【关闭

租房发生的大额装修费是否缴纳房产税?

  问:租入新房屋进行装修后,发生的大额装修费是否缴纳房产税?如果缴纳应由出租人缴纳还是承租人缴纳?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其中,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对于租入新房屋的装修支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精神,如由承租人承担有关装修费用,作为承租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未计入出租方的房屋原值,所发生的装修支出可以不缴纳房产税。这一思路可以作为一个筹划点,对未装修过的房屋进行出租,租金会降低,然后由承租方装修,出租方可以少计房产税.而且少计营业税。

(文章来源:中国税网)          



文章发布:省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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