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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字体:【 发布时间: 2010-04-01 13:57:19 打印】【关闭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44 号)
 
        《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已于2010年3月31日经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3月31日
 
 
 
 
相关文件:
 

 

 

 

(文章来源: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处)



文章发布:省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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