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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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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0-04-01 13: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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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44
号)
《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已于2010年3月31日经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3月31日
相关文件:
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的意见
(文章来源: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处)
文章发布:省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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