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创]低温或恒温储藏收入应缴纳营业税还是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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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0-04-19 11:5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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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本地为苹果产区,为适应苹果储藏的需要,成立多家冷风库企业,为果农储藏苹果,并按重量收取储存费,储存手段为冷风或气调,以保持恒温或低温储藏,存储时间一般为头一年10月至第二年5月间。请问储藏费用应缴营业税还是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服务业,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 冷风库企业为果农储藏苹果收取储存费,属于利用设备、场所提供服务的业务,应按“服务业”适用5%的税率计缴营业税。
(文章来源:中国税网) |
文章发布:省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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