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地税情况
(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专辑第一期)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0年6月2日
省局召开税源专业化管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
为认真总结前期税源专业化管理推进情况,进一步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5月24日省局召开了税源专业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会议由郭凤晓副巡视员主持,吴世平总经济师和省局税源专业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及烟台市局、东营市局的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吴世平总经济师《关于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汇报主要分四个部分:一是全面试点前的准备工作情况。在准备阶段中,省局顺利完成了 “大集中”系统的税收管理员平台和180平台的改造升级、人员岗责配置及系统培训,完成了与各试点县(市、区)局实施方案的对接。各市局和试点县(市、区)局顺利完成了实施意见和试点方案的制定、上报,每个市局确定了一个县(市、区)局为试点单位,各试点单位均完成了系统操作培训、机构职能调整和征管范围调整等准备工作。首批选定的莱州市地税局和东营市地税局东营分局两个试点单位,在先期组织试点的同时,协助省局完成了任务管理平台的功能测试。二是通报了各市试点单位确定的基层征管机构专业化管理的模式,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原基层征管机构的征管范围不做调整,仅在基层征管机构内部实行分岗管理,即“内分”管理模式。实行此类模式的有济南、枣庄、东营、威海、日照、临沂、菏泽7个市的试点县(市、区)。一类是调整原征管范围,把县(市、区)范围内或城区范围内的重点税源或个体户实行集中管理,农村分局和集中之外的税源实行属地管理,即“外分”和“内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实行此类模式的有烟台、淄博、潍坊、德州、济宁、泰安、莱芜、聊城、滨州9个市的试点县(市、区)。从基层征管机构内部职责划分及分组设岗情况看,13个试点县(市、区)局部分或全部实行了集中征收,内部分别按全职能征管机构或非全职能征管机构进行了分组设岗。有3个试点县(市、区)局尚未实行集中征收,全部按全职能征管机构分组设岗。上述模式和岗责设置符合省局确定的总体框架。青岛市局实施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行动较快,于3月份已全面推开,其模式和岗责设置与省局的要求基本一致。三是提出了下一阶段的工作打算。要求各地积极准备,力争各试点单位6月底前全部顺利上线;省局将及时下发通知指导各地完成上线前的准备工作,并提前做好系统人员、岗责、流程的调整维护。针对各地提出的问题,省局将深入搞好调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同时,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联动作用,研究和制定与税源专业化管理项配套的制度措施,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四是关于各市实施方案和试点方案审批的问题。鉴于目前总局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指导意见》尚未下发,本着“积极稳妥,科学可行”的原则,经局领导同意,对各市方案的审批和试点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对各市局报送的实施方案省局暂不予审批,仅批复试点单位的试点方案,各市局的实施方案待与总局下发的指导意见对接后再予批复。试点阶段原则上各市只选择一个试点单位,确实要求扩大试点的,必须选择条件成熟,并经过一定时期模拟试运行的单位。
会上,莱州市地税局和东营市地税局东营分局两个省局确定的先行试点单位介绍了试点工作运行总体情况、试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效果体会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在烟台和东营市局及莱州市、东营区两试点单位的共同努力、精心准备和周密组织下,经过一个月的磨合运行,两单位的试点推行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按照分岗管事的要求,顺利完成了税收管理员由管户向管事这一重大转变;二是征管资源得到了有效配置;三是专业税源管理部门的中枢作用逐渐显现;四是强化了对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五是初步建立了税源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在试点运行工作中,两个试点单位都深刻认识到:通过税源专业化管理,构建了联动机制,优化了资源配置,规范了执法行为,突出了管理重点,提高了工作效率。实践证明,实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顺应征管工作新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破解管理中的突出矛盾、提高税源监控能力的有效途径。
最后,郭凤晓副巡视员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实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是一项重大的征管改革,是对体制、机制、利益的一次全方位调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次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要明确管理导向,把握管理规律,找准管理需求,有针对性地采取管理和服务措施,从而有效控制税收流失风险,提高税收征管质效。要改变原有的“单打独斗”的行为模式和思维习惯,建立起横向配合联动、纵向高效有序的“一体化”税源管理机制;二是要完善系统,强化支撑。为实现信息化对专业化管理的支撑,省局改造了税收管理员平台,实现了任务的自动推送。信息化是个渐进的过程,要针对各地反映的问题,及时完善和优化,确保支撑作用的有效发挥;三是要深化改革、破解难题。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分类、分级、分岗管理。目前对分类、分岗管理,各地已进行了一些实践与探索,但在分级管理方面,有些问题尚需进一步研究。要将信息采集、监控分析、纳税评估、核实处理、数据加工应用等税源管理职责分解落实到省、市、县、所(分局、科)和税收管理员各层级,细化工作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形成各层级税源管理工作的一体化运作。
本期报:省局领导、总会计师、总经济师
发:局机关各单位,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编 本期编辑 董旸 印15份 (文章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