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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历史知识
字体:【 发布时间: 2010-07-13 14:33:18 打印】【关闭】点击数:



        1、 贡,古代常指把物品敬献给天子。据传,夏代的统治者,把土地授于平民耕种,平民拫据土地的出产,向国家交纳一   定的生产品。这种"贡"是一种按照常年产量课征的实物租税,是我国田亩赋(农业税)的初期形式,也是我国阶级社会早期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此外,莽新创设的收益税(所得税)也称"贡"。
        2、 税,指国家的税收。税的名称最先出现于春秋鲁宣公十五年(会元前594年)的"初税亩",即初次实行按亩征税。鲁国正式废除以井田制为基础的土地公有制,也称"履亩而税"。"税"字左边为"禾",右边为"兑"。有输送之意。税字一出,便广泛应用开来,直至今天。
        3、 赋, 最初专指军赋(兵赋),包括军役和军用品,所以"赋"字从"武"。春秋后期,军赋逐渐从田亩征收,并逐渐演变为税的通称,常连称为"赋税",田税即称"田赋"。此外,汉代有"算赋"、"口赋"、"更赋"、"户赋"等名目。
        4、 租,即田赋。是建立在王田制基础上的称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百姓耕种了王的土地,便要向王交租。实质上还是交税,以后也演变为税的通称,连称"租税"。杜甫《兵车行》即有句云:"县官急索租,田税从何出"汉武帝时征收渔税,称为"海租"。元朝征收的房地产税,名叫"房地租"。
        5、 粮,即田赋。名由征物而起,宋代已有此称谓,《宋史.高宗纪八》称"戒州县加收耗粮"。明代已普遍称田税为"粮",民谣有"迎闯王,不纳粮"之句。"皇粮国税"之说,流传至今。目前,民间仍称农业税为"公粮"。
        6、 饷,泛指军警的俸给。明末加派的田税附加,有"辽饷"、"剿餉"、"助餉"、"练餉"等名目,都用于军餉,故有此名。
        7、 捐,税收的一种名称。本是自愿捐助之意,不带强制性。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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