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汇报,争取各级支持。按照市局《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个税明细申报的重要性,提请县政府出台了《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税收征管的通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加强与财政部门的联系,协商出台实施方案,安装了个税申报程序,制定了培训计划并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专人负责。 二是加强服务和宣传辅导。通过政府内网向各行政事业单位传送个人所得税法及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方案,下发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工作要求、注意事项、《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税收征管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将政策法规科、直属征收分局、纳税服务中心的办公电话作为政策咨询电话对外公开,细心解答各单位提出的涉税问题,边宣传、边辅导、边落实,让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及时了解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明确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采取集中培训、主动上门服务等形式,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辅导,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 三是加强清查和申报管理。首先是完善基础信息。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工资表信息,利用“个税转换安装程序”多次进行测试,到邮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税收入管理局等部门采集纳税人的地址、邮政编码、单位联系电话、居民身份证号码等,健全了基础信息库。其次是提前做好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基础工作,摸清了所辖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对行政事业单位全部办理了扣缴税务登记;开通了网上报税,核定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进行明细申报维护,进行同步设定等,扎实做好前期工作。第三是以此为契机加大对扣缴单位的税收管理力度,对未按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或未足额代扣税款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纠正。尤其对垂直部门和未纳入县(乡)镇财政统发工资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逐一进行清理、核查,确保其及时按规定扣缴并明细申报税款。 四是加强考核,确保征管责任到位。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工作列入重点考核范围,对达不到上线比例和申报率的以及申报数据质量低、真实性差的单位,县局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税收管理员的责任。要求各征收单位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坚决杜绝虚假申报等现象,切实提高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管理水平。截止目前,全县133家行政事业单位全部实现了明细申报,明细申报人次10230人,缴纳个人所税32万元,明细申报上线户数占到税务登记户数的100%,明细申报户数占到上线户数的100%。
(文章来源:淄博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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