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0日,中央文明委表彰了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省局机关和济南市局、淄博市局、枣庄市局、威海市局、日照市局、莱芜市局、临沂市局、德州市局、菏泽市局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东营市局、烟台市局、潍坊市局、泰安市局顺利通过了复审。目前全省地税系统已有14个单位成为全国文明单位,占全省全国文明单位的比例达到11%。 近年来,省局党组高度重视系统文明创建工作,把文明创建工作摆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在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评选取得重大成果的同时,部署开展了新一轮文明创建工作,持续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积极主动争取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对全系统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及时传达中央和省文明委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加强工作指导,提出要求并及时督导各市局创建工作落实。各市局按照省局和当地文明委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不断深化文明创建工作。通过系统上下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全系统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走在了全国税务系统的前列。
(文章来源:省局基层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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